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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于卷首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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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正文开篇之前,发挥自己伶牙俐齿的本能先胡说八道一番,免得进入正文之后大家只看到主角酸甜苦辣,却忘了我这趣÷阁者的喜怒哀乐。主角是重点关注的对象,而我,厚脸皮些,是你们看书时的第二关注重点。天知道因着情绪,开卷后我又会胡说八道些什么,又会信趣÷阁胡来写下些什么。这个我没谱的,情节的好坏真的是看一时心情。

这一部书的整体脉络已经于前几天基本确定,计划写的是唐闲的感情戏码。上一部《秋刀冬剑》尾章写到了唐少橙怂恿唐闲下山抢亲。承上启下,唐闲敢不敢抢亲,与夏依依到底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还是有缘无分,终归是要给些交代。

写小说不觉间快两年,两年前的开写,纯粹是觉着好玩。而现在继续写,也只是因为觉着有趣而且还有人看。两年的时间里经历了学生到职场的蜕变,在工作的繁忙与生活的繁杂里,看书是第一爱好,而写作是第二副业。不知道自己该干嘛时就写写,有感觉了就写写,不想出门试图宅在家里时就写写,试图脱离周遭的吵吵闹闹时就写写,想要逃躲时就写写……写作时世界会安静下来,那会,脑海里只有我和书里的主角。

我自认为自己是一个意志力坚强的人,俗称倔,做许多事情时都是那般,包括写作也是。过去的两年里,我的周末大多贡献给了我的工作,次之给了我的小说。我会在很多的时候低着头(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得颈椎病啊?),认真用着手机便签功能码字写小说。比如坐火车回家,比如打滴回公司……那不短的时间里,身体在路上,困了倦了,然后一觉醒来正好有了感觉,然后开始在手机上认真码字。

写得最痛快的时候,可以一天写下两三章,洋洋洒洒五六千字。持续写作最长的时候,还是年前将近一个月,每天都在码字,每天都在改稿。那会写得入迷的时候,在江边跑着步,脑海里都会有书中的刀光剑影(估计是那会写得着魔了吧,剑魔附体了。)我还记得脑海里一直放映的是陆陵手握冬剑与江湖侠客的打斗场景。

原本以为写作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,其实真不是那么回事。写下去才发现写作需要耗费很多的精力与心神。我已然不记得为了捕捉那稍纵即逝的灵感熬过几次夜。我也不记得有多少个周日,起早后窝在宿舍床上码字又删除,只为兑现我承诺的一周一更。我也不记得眼睛有多少次越写越小,最后觉得干涩不堪。我也记不得为了写好书中的章节,打扰了度娘多少次(还好度娘没有告我骚扰)。有的时候真的是绞尽脑汁才换来读者面前简单的情节呈现。不过吧,一般都是写下时辛苦,写完时却也欢喜、自我感觉良好(一如既往脸皮厚)。

仔细想想,上一部作品一共有五十多个章节,这样的章节数目自我感觉还可以。其实原本也没那么多的内容的,却是拜朋友与生活所赐。有朋友想要入书,有朋友总是嫌弃,还有工作上的各种折腾以及心目中的期许……所以作品框架一改再改,章节内容一加再加。万幸加的还算合理,不然可就玩的过火了。上一部作品最后的章节数量远超期许,连我自己也没想到可以破十万而完结。这倒也让我觉着写作确实有些乐趣。

也许是骨子里的倔强在起作用吧,写作时开了篇,只要还有感觉,都不会让作品半途夭折,写的好与不好都会给作品和自己一个交代。习惯了人生做事有头有尾,所以倔强地也不允许作品有头无尾。《爱在金拱门》是个例外,后续我还是会补全章节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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